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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中层干部换届(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22日 17:54     浏览次数:

各三级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中大党组字﹝201762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启动我院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中层干部换届(调整)工作此次换届(调整)工作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适应“双一流”建设要求,注重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和奉献精神,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换届工作坚持以下原则: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换届范围

根据中大资字〔201828 号文件和中大资字〔201913 号文件,我院设立“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由书记/院长任中心主任,资产与实验室分管副院长任副主任(常务),下设的一个拔尖创新基地副主任、三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和两个专业实验室主任为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

四、职数及聘任方式

岗位设置与职数如下:

序号

单位

岗位设置

职数

备注

1

基础医学2.0拔尖创新基地

主任

1

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副主任

1

全院范围内产生

2

医学机能学实验室

(国家级医学机能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主任

1

学校任免

副主任

4

常务副主任岗位:人选由本示范中心产生

1副主任岗位:人选由药理学系推荐

其余2副主任岗位,全院范围内产生

3

医学形态学实验室

(医学形态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主任

1

岗位人选由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组织与胚胎学系教师中推荐产生

副主任

4

常务副主任岗位:人选由本示范中心推荐产生

其余3副主任岗位,全院范围内产生

4

细胞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细胞与分子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主任

1

岗位人选由微生物学、寄生虫学、免疫学系教师中推荐产生

副主任

4

常务副主任岗位:人选由本示范中心推荐产生

其余3副主任岗位,全院范围内产生

5

法医学实验室

(法医专业实验教学中心)

主任

1

由法医学系推荐

6

生物医学工程实验室

(生物医学专业实验教学中心)

主任

1

由生物医学工程系推荐

五、任职资格

选拔任用学院中层干部应满足《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学院中层干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3.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4. 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二)学院中层干部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 实验教学中心正职应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导资格;其他副职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导及以上资格;常务副主任应具有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

2. 年度考核等次达到合格及以上;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工作步骤

本次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规定,采用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2. 面向学院范围公布岗位、职数、资格、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3. 个人自愿报名,同时由院领导分组带队对其所联系或分管的单位和部门开展民主推荐工作;

4. 综合岗位报名、民主推荐情况,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5. 组织考察。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对考察人选进行个别谈话和组织考察工作;

6. 综合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情况,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候选人名单;

7. 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宣布任命;

8. 新老班子做好工作交接。

七、有关政策

1. 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中层干部班子。对政治信念、纪律规矩、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2.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新提任的学院中层干部副职,一般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3930日);续任、新提任的学院中层干部正职,一般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3930日)。

3. 重用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重用在条件艰苦、情况复杂、任务繁重的单位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

八、有关要求

1. 加强领导。学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由院党委会统一领导和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院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水平。

2. 稳步推进。院党委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工作需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周密部署,落细落实。

3. 严明纪律。广大师生员工要积极参与换届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全体学院中层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换届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进行。

4. 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学校换届工作“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要求。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保证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检委员接受干部群众对换届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申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纪委监察处:0731-88830637

学院纪检委员:0731-82650400

九、时间安排

换届(调整)工作从通知下发时启动,20241月份完成。1227日下午5点报名截止,请有意者将纸质报名表交湘雅医学院孝骞楼351办公室,并将报名表与汇总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286850101@qq.com)。学院及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情况。

联系人:肖雪珍

 话:82650261     13787095522  

 箱:286850101@qq.com

附件:

1. 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中层干部换届(调整)工作进度表

2. 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中层干部换届报名登记表

3. 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中层干部换届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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